土地征收的批准权在哪个部门?
象山离婚律师
2025-04-29
土地征收的批准权根据土地面积大小由不同级别政府决定,具体为:征用耕地1000亩以上由国务院批准。法律依据: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条。严重后果: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,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,恢复土地原状,并可处以罚款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土地征收批准的处理方式通常根据土地面积大小决定,由县级至国务院批准不等。选择方式:若征用耕地在3亩以下,一般需县级人民政府批准;10亩至1000亩之间,根据土地所在地及重要性,可能需省辖市、自治州或省人民政府批准;超过1000亩,则需国务院批准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土地征收权归政府。不同情况:征用耕地3亩以下,县级政府批准;10亩至1000亩,省辖市自治州政府批准;1000亩以上,国务院批准。
上一篇:被告缺席庭审,会有哪些费用产生?
下一篇:暂无 了